索引号: | 000014349/2018-00138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发改委 |
公开日期: | 2018-01-16 | ||
公开类别: | 信息有效性: | ||
内容概述: | |||
备注: |
朔发改价管发[2018]13号
朔州市富华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等燃气管输企业冬季非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17]8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为及时疏导气价矛盾,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市区冬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朔州市区冬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暂调为3.35元/立方米。2018年3月底冬季天然气供应结束后,按实际发生量和实际价格重新核定,多退少补。
其中工业用气和集中供暖用气在不超过冬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范围内,按照批量折扣的原则下浮,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二、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调整后的天然气销售价格政策,做好价格宣传和公示工作,积极与上游气源单位沟通协调,确保天然气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凡发现燃气企业擅自提高价格、利用自然垄断地位乱涨价、乱收费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三、执行时间:自2017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
朔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