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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保障机制

索引号: 000014349/2018-00207 公开责任部门: 市发改委
公开日期: 2018-01-19
公开类别: 信息有效性:
内容概述:
备注:
关于印发《朔州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2018年01月19日 来源:

各县(区)发改委、卫计局,市人发政府各委、办、局:

《朔州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目 录

一、规划背景……………………………………………………………1

(一)“十二五”期间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1

1、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展显著…………………………………1

2、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稳步推进……………………………2

3、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2

4、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日益增强…………………………………3

5、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水平明显提升……………………………3

6、行业监管和政风行风建设全面加强…………………………4

(二)“十三五”期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4

1、卫生计生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

升,卫生计生事业面临更大发展机遇…………………………4

2、人口变化呈现新特征,卫生计生事业面临新挑战……………5

3、影响健康因素多元化,疾病谱转变,卫生计生事业需要应

对复杂而多样的服务需求…………………………………… 6

4、经济发展呈现新的阶段特征,卫生计生事业需要探索形成

经济新常态下新的发展方式…………………………………6

5、深层次的体制矛盾更加突显,卫生计生事业深化改革的任

务更加艰巨……………………………………………………7

二、“十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7

(一)指导思想……………………………………………………7

(二)基本原则……………………………………………………8

(三)主要目标…………………………………………………9

三、重点任务…………………………………………………………11

(一)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

联动…………………………………………………………11

1、全力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11

2、提升医疗保障和服务能力………………………………11

3、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12

4、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13

5、推行医疗服务惠民措施……………………………………14

(二)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14

1、健全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提升计生服务能力………14

2、完善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的配套政策………………………15

3、深化拓展优生促进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15

4、加强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努力改善人口结构……………16

5、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引导人口有序流动……………16

6、推行计划生育惠民服务,关注困难人口群体……………17

(三)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和重点人保障

………………………………………………………………………………………17

1、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健全重大疾病防控机制……………17

2、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健康……………………………………18

3、科学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9

4、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20

5、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20

(四)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21

1、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1

2、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21

3、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22

4、鼓励社会资本办医…………………………………………22

(五)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医养结合、以医促养………23

1、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加强合作………………………23

2、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24

3、充分发挥中医养生保健优势,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24

(六)全面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夯实卫生计生人才基础……25

1、推进人才制度改革…………………………………………25

2、加大人才培养力度…………………………………………25

(七)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实现卫生计生信息资源共享………26

1、推进医疗卫生信息技术标准化建设………………………26

2、推进市级卫生综合管理信息平建设………………………26

3、利用信息技术,创新管理方式和服务模式………………27

(八)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规范医疗和计生服务秩序………27

1、健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系建设………………27

2、强化医疗服务监管…………………………………………28

(九)强化政风行风和医德医风建设,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29

1、加强精神文明建设…………………………………………29

2、加强政风行风建设…………………………………………29

四、重大战略工程………………………………………………………30

(一)慢性病综合防治工程……………………………………30

(二)重大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工程…………………………31

(三)县(区)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32

(四)人口均衡发展促进工程…………………………………32

(五)卫生计生精准扶贫工程…………………………………33

(六)十百千人才培养工程……………………………………34

(七)人口健康信息化工程……………………………………34

(八)申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程…………………………35

(九)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程………………………36

(十)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内涵建设工程………………………37

(十一)朔州市大医院建设项目工程…………………………37

五、规划实施保障………………………………………………………38

(一)加强卫生计生工作的组织领导…………………………38

(二)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投入机制…………………………39

(三)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40

(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40

(五)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价机制…………………………………41

 

 

 

 

朔州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

(送审稿)

为加快朔州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调整与完善生育政策,促进全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依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山西省“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以及《朔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就“十三五”时期朔州市卫生计生事业的发展战略、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进行科学规划、统筹部署。

一、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期间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

“十二五”时期,朔州市卫生计生系统基本完成整合,坚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努力提升群众对卫生计生事业的满意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人均期望寿命达74.92岁(2010年全省平均数据)。据2015年人口抽样调查,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76.22万人,比上年年末增加0.83万人。全年全市出生人口1.81万人,人口出生率10.29‰,死亡人口0.98万人,死亡率5.58‰,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了6‰以下,为4.71‰。

1、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展显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覆盖全市六县(区),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全覆盖。基本药物制度覆盖所有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并扩展到部分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品种增加到718种,基层药品供应得到进一步保障。全市新农合平均参合率达到99.68%,人均筹资标准逐年提高,从2011年的230元(平鲁区300元),提高到2015年的470元,住院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7%,全面启动按病种分级诊疗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2、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稳步推进。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基层工作效率显著加强,优质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全面二孩政策稳步实施,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新旧政策衔接有序进行。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关怀扶助力度进一步加大,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400元和500元。改革生育服务证登记制度,推行计生阳光便民办证服务,建设73个阳光办证窗口,每个乡镇(街道)一个。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实现电子化。六县(区)全部完成卫生计生行政机构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资源整合基本完成。

3、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推进“村覆盖、乡达标、县提高”工程。县(区)级综合医院7所,57.1%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政府办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0所,巩固了村卫生室全覆盖成果。鼓励社会办医,截至2015年底,全市社会资本举办的医院达38所,占到医疗机构总量的18‰。总诊疗人次和出院人次增幅均高于公立医疗机构。全市千人口编制床位数、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千人口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4.14、1.77、1.19。

4、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日益增强。全面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实现了县级综合医院“全覆盖”,全市六县(区)全部开展了县乡医联体建设工作。全市10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96%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医师多点执业全面推开,开展“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5、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45元,开展项目12类45项。在全市六县(区)开展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试点。传染病报告率达310.25/10万,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9.7%以上,5种地方病均达到国家控制标准。实施“妇幼安康工程”,惠及45万余妇女儿童,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提高到99.85%;出生缺陷率控制在50.11/万,神经管畸形率下降到4.28/万。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新增国家卫生县城(乡镇)1个。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全面提升,创建3个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连续5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率明显下降。初步建立覆盖全市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显著提升。

6、行业监管和政风行风建设全面加强。强化综合执法监督,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执业案件36件,医疗服务秩序得到有效改善。强化行业监管,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运行评价监测体系,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势头初步遏制。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九不准”,开展“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开单提成”专项整治,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全市未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伤医案件。涌现出一批“好医院、好医生、好护士”先进典型,树立了卫生行业良好形象。

(二)“十三五”期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取得突破的关键阶段,是进一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培育形成均衡人口结构的关键阶段。总体来看,“十二五”时期取得的成就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在市委、市政府建设“健康朔州”的决策部署下,“十三五”时期,朔州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将站在新的起点,既面临重大机遇,也面临诸多挑战。

1、卫生计生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卫生计生事业面临更大发展机遇。党的十八大提出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要求在“病有所医”上持续取得新进展,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完善人口发展战略。2016年8月19日,召开全国健康大会,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健康中国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工作方针、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国家关注、重视发展卫生计生事业,使得卫生计生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在国家政策引领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积极深入研究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新思路,提出“健康朔州”战略部署。同时,人民越来越重视健康问题,社会各界对卫生计生工作的进展有更多期待,卫生计生事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必要条件,在“十三五”时期将面临更大的发展机遇。

2、人口变化呈现新特征,卫生计生事业面临新挑战。我市统计局2015年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76.22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93.67万人(占比53.16%),农村常住人口82.55万人(占比46.84%),比2014年末增加0.83万人;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26.4万人,已占总人口的14.97 %。全市人口总量增加、老龄人口数量增加、人口城镇化水平加快,对我市卫生、计生工作提出新要求。突出表现在需要增加卫生服务供给总量、调整卫生服务供给结构、转变卫生服务供给模式,以及进一步完善生育政策促进形成均衡人口结构。

3、影响健康因素多元化,疾病谱转变,卫生计生事业需要应对复杂而多样的服务需求。朔州市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年报结果显示,2015年,我市共报告死亡2658人,其中循环系统疾病1022人,肿瘤641人,呼吸系统疾病457人,损伤和中毒的外部原因328人,消化系统23人。五类死因造成的死亡人数占报告总死亡人数的92.96%。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经成为影响我市居民健康和造成死亡的首要疾病,我市居民新的疾病谱系已经形成,但传统烈性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的潜在威胁也不容忽视。疾病谱系的转变,与居民的生活方式密切相关,更与生态环境、食品药品、自然灾害、社会问题等因素直接相关。卫生计生工作必须及时调整策略,转变服务理念,不断提高服务能力,积极有效应对疾病谱变化,满足居民复杂多样的服务需求。

4、经济发展呈现新的阶段特征,卫生计生事业需要探索形成经济新常态下新的发展方式。2015年,在市场需求明显萎缩、主导产品价格大幅下挫的强大冲击下,“一煤独大、结构单一、基数偏高”的朔州经济整体呈现出明显的换档减速特征。初步核算,全年实现生产总值(GDP)901.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下降2.3%,增幅同比回落6.8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5.4个百分点,居全省第九位。2016年上半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完成401.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0.4%。在全市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不应再单纯依赖政府的高投入,走简单规模扩张的发展路子,应积极转变发展方式,更加注重体制机制改革,在体系和结构调整中提升服务效率,提高发展质量。

5、深层次的体制矛盾更加突显,卫生计生事业深化改革的任务更加艰巨。当前朔州市卫生资源配置、卫生服务利用仍然呈向上集中的态势,居民健康水平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人群之间仍存在较大差异,居民医疗费用负担尤其是大病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人口发展不均衡,出生人口性别比仍居高位,老龄人口比重持续增加。卫生计生事业体制机制建设相对滞后、深层次的体制矛盾、复杂的利益调整等难点问题更加突显,深化改革的任务更加艰巨。

展望“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新的挑战。要根据宏观形势的新变化、深化改革的新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科学提出“十三五”时期的发展战略、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政策措施,引领全市卫生计生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十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健康中国的讲话精神,从朔州实际出发,借鉴国际、国内、省内先进经验,坚持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预防为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与人才,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创新体制机制,建设人口均衡性社会,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大力促进健康公平,提高朔州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全面性、均衡性、可持续性,为建设“健康朔州”努力奋斗。

(二)基本原则

——坚持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以全面促进人民健康为中心,将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全面落实和实施国家生育政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全市人口均衡发展,为建设健康朔州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坚持政府主导,共同参与。加强政府在计生服务、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中的规划、统筹、服务和监管等方面职责,强化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的公益性。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卫生事业,大力发展民营医疗卫生机构,促进健康产业发展。

——坚持立足市情,改革创新。充分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特点,人口的基本特征和疾病谱特点,积极探索与之相适应、具有我市特色的卫生计生事业的发展道路。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筹推进人口计生服务、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监督体制的综合改革,中西医并重,构建城乡医疗卫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三)主要目标

以建设“健康朔州”为目标,坚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推动医疗卫生服务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统筹改革与发展,进一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能力。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实现全民健康公平和病有所医,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3/10万以下、5.5‰以下,人均预期寿命在2015年基础上提高1岁。

专栏一  “十三五”时期主要发展指标

类别

指标

2020年目标

健康水平

人均期望寿命

2015年基础上提高1

婴儿死亡率

5.5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7

孕产妇死亡率

13/10

疾病防控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0%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经诊断发现并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和病人比例

90%

肺结核发病率

58/10

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

2015年降低10%

妇幼健康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90%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98%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0%

出生缺陷发生率

130/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80%

医疗服务

二级以上医院医院感染发生率

3.2%

二级以上医院30天再住院率

2.4%

二级以上医院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率

10%

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

8

计划生育

总人口

180.6

人口自然增长率

6.5‰以下

出生人口性别比

110

总和生育率

稳定在1.8左右

政策外多孩率

5%

卫生监督

二级以上医院、采供血机构和疾控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覆盖率

100%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

95%

千吨以上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覆盖率

100%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51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3.14

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

5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2

医疗卫生保障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75%左右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

28%左右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

1、全力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县(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开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到2017年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着力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按照联动改革的要求,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全面促进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同步改革。完善政府办医体制,建立健全医院管理委员会,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科学考核和评价机制,有效落实政府投入、规划、监管等责任。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实行降低药品耗材费用、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强化医保支付衔接、落实财政补助政策、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五同步”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实行编制备案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和内部分配权,完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健全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2、提升医疗保障和服务能力。完善全民基本医保制度,逐步实现医保市级统筹。不断提高筹资保障标准和服务水平。建立可持续的筹资增长及费用分担机制,按照国家规定对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进行适时调整,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推进市级统筹。积极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根据医疗服务的多样性综合应用多种支付方式,优先考虑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形成针对不同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多元化费用支付方式。完善新农合对医疗费用增长的制约机制,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区域协作力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进医疗费用即时结报,提高异地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管理水平与效率。加强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和商业保险等多种保障制度的衔接,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3、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规定合理选择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促进县(区)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逐步提高使用比例。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保药物报销目录。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转变用药习惯,促进临床首选、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健全药品采购供应机制。建立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的机制,所有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加强药品采购全过程综合监管,切实降低药价,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不断扩展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服务和监管功能,逐步实现省级平台与医院、医保经办机构、价格主管部门等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鼓励跨省联合招标采购,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切实降低药品价格,有条件的地区要建立与基层基本药物采购联动的机制。逐步规范集中采购药品的剂型、规格和包装。推进高值医用耗材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网上阳光采购。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采购数据实行部门和区域共享。加强药品供应配送监管,强化短缺药品监测和预警,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做好基层尤其是偏远、交通不便地区的药品配送服务。

4、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实施“两引导一提高”,即以医疗机构有序服务引导患者有序就医,充分发挥基本医保政策引导作用,全面提高县域内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促进分级诊疗,使常见病、多发病在县域内得到诊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建立健康“守门人”制度,有效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在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市级或省级医院之间建立长期稳定、规范顺畅的双向转诊机制,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强化基本医保政策支持,完善激励机制,多措并举,引导患者分级诊疗。到2020年,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力争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的目标,逐步完善分级诊疗运行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

5、推行医疗服务惠民措施。持续推进“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从群众就医感受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通过加强医疗管理,改善服务流程,创新便民惠民措施,切实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感受。全面深化以改革护理服务模式、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加强护理内涵建设为核心的优质护理服务,完善并落实临床护理专业人员配备、岗位管理和内部收入分配等政策。到2020年在优质护理服务二级医院“病区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推行护士岗位管理制度。在二级医院普遍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双休日和节假日门诊、志愿者和医院社会工作者服务等;采取诊室内记账、诊间结算、手机等移动设备支付,减少患者排队次数,缩短排队时间;优化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环境和流程,提供便捷的诊疗信息查询服务,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大力推广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逐步扩大互认范围;选择适合病种试行“日间手术”模式,有效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患者就诊费用。

(二)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1、健全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提升计生服务能力。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严格落实“三个不变、四个到位”精神,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更加注重宣传倡导、依法管理、服务关怀。稳定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坚持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引领各地健全完善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将政策外多孩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实施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简化特殊情形再生育的手续,全面推行承诺制、网上办证,探索将生育服务证与母子健康手册、计划免疫接种证明等有机整合。

2、完善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的配套政策。指导各县(区)依法组织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确保政策平稳落地。加强政策解读,引导群众合理安排再生育。做好政策调整前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社会制约政策的衔接,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做好人口均衡发展战略研究,科学预测中长期人口规划目标,合理规划和配置卫生计生、教育、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准确评估经济社会发展对生育行为的影响,做好生育政策调整的配套政策储备,为群众按政策生育解除后顾之忧。

3、深化拓展优生促进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按照宣传倡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均衡营养的工作方针,扎实推进优生促进工作。继续免费为全市准备怀孕及怀孕早期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的发生;大力倡导科学婚检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在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现全市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强孕前优生检测能力建设,提高检测质量,拓展检测服务项目。进一步系统推进青春期生殖健康教育、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康复等工作。做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创造条件。

4、加强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努力改善人口结构。针对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高于正常值范围,并且随着孩次的增加有不断升高的趋势,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力度。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加大利益导向和制约力度;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政策,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圆梦女孩志愿行动”等活动;实行部门联手,强化区域协作,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

5、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修订、完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相关政策,进一步强化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机制建设。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建立“政策统筹、保障有力、信息共享、科学评估”运行机制,实现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无差别服务。广泛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行动,提升其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水平。加强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和政策研究,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进一步做好简政便民工作。加强服务网点建设,提高流动人口服务可及性。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协同作用,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

6、推行计划生育惠民服务,关注困难人口群体。注重家庭发展,通过实施“人口均衡发展促进活动、家庭健康促进活动、家庭发展扶助促进活动、家庭关怀关爱促进活动及家庭人口文化建设促进活动”,深入推进“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加大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帮扶力度,不断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保障体系,建立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提高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逐步落实对失业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

专栏二  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重大项目

1、强化计生服务能力项目:改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的基础设施条件或配置设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项目、避孕设施自助设备建设项目。

2、提升计生服务水平项目:出生人口性别比自然平衡促进项目、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监测调查项目、孕前优生检查项目、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

3、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项目:广泛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行动,重点对流动育龄妇女、流动学龄儿童及新生代农民工开展有针对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完善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体系和决策分析系统;不断提升流动人口基层卫生计生服务管理能力,为流动人口集中地区配备流动服务车,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阵地建设和人员培训。

 

 

(三)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和重点人群保障

1、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健全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坚定预防为主方针,坚持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统筹规划全市公共卫生服务资源,健全和完善全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各级疾控机构、传染病、结核病定点医院实验室建设。根据省级统一部署,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继续贯彻实施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稳步拓展省级公共卫生服务内容,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加强项目督导监管和考核评估工作,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促进项目实施由重数量向数量、质量并重转变。加强健康促进工作,突出健康教育,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逐步建立健全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职业病监测防治网络和重大疾病部门联防联控机制。整合利用公共卫生、医疗、医疗保险等资源和全社会力量,健全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机制,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治工程和重大疾病防治工程。

2、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健康。完善和健全市、县(区)、乡(镇)三级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按照全生命周期和三级预防的理念,以一级和二级预防为重点,为妇女儿童提供从出生到老年,内容涵盖生理和心理的主动、连续的服务与管理。加强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和计划生育重点专科建设,加大妇产科、儿科医生和计生专干的培训培养力度。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严格限价政策,实现参合农村孕产妇县(区)乡正常产免费住院分娩,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以县(区)为单位达到98%以上;落实基本公共卫生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各项措施,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服务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实现免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全覆盖,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均达到90%以上。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全市全覆盖,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0%以上,扩大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覆盖面,预防和治疗儿童营养不良、贫血等儿童营养性疾病。继续开展妇幼健康示范县创建活动,力争3-4个的县(区)成为省级示范县,2-3个的县(区)成为国家级示范县。

3、科学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巩固完善突发急性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卫生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建设,构建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和早期预警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优化卫生应急专家库,规范各级各类卫生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响应精细化管理。建设1-2个市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打造一批训练有素、装备精良、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卫生应急专业救援队伍,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重特大突发事件医学救援能力。以县(区)级为单位开展卫生应急体系规范化建设,重点推动二级公立医院卫生应急能力提升。科学防范人禽流感、埃博拉出血热等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有力、有序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4、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不断扩大监测覆盖面,扩大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将基层医疗机构纳入现有的监测报告体系。加强市、县两级疾控机构的能力建设,满足监测工作需要。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管理信息平台,提升风险监测管理水平。规范食品安全标准相关工作,提升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能力。

5、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认真组织实施“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全面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着力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到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5%,力争1-2个县(区)创建为国家级卫生县城,国家卫生乡镇比例提高到5%。

 

专栏三  公共卫生服务重大项目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监督协管、结核病健康管理等。

2、重大疾病防治项目: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疟疾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狂犬病等传染病防治、流感和不明原因肺炎监测、重点地方病防治、重点职业病防治和医用辐射防护监测、扩大国家免疫规划。

3、慢性病防控和精神卫生项目:癌症早诊早治、慢性病综合干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减少烟草危害行动、口腔疾病综合干预、精神疾病防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

4、健康妇幼项目:免费基本生育服务项目、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生殖健康关爱行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妇幼卫生监测项目、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

5、健康城镇项目:健康城市建设、“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农村改厕、病媒生物监测、饮用水卫生监测、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农村环境卫生监测。

(四)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

1、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到2020年,实现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每个街道至少有1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所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启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三个一工程”,力争在“十三五”末,每个家庭拥有1名合格的家庭签约医生,每个居民拥有1份动态的电子健康档案,每个居民拥有1张服务功能完善的健康卡。

2、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重点抓好县(区)二级综合医院这个龙头,通过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建立医疗联合体、城乡对口支援三大关键措施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从“争创国家级、启动省级、推进县级”三方面入手,培育、发展优质资源。突破行政隶属关系和资产所属关系,在全市二级医院逐步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切实在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通过医疗联合体的内部联动,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推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解决大医院看不上病、基层医院看不好病的问题。继续实施长期对口支援战略,开展以建立纵向紧密型协作关系为主要形式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实现县(区)级(综合)医院全覆盖。加强对口支援的管理和考核评估,调动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双方的积极性,建立共建共享、合作双赢的运行机制。

3、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到2020年,实现全市人人享有中医药服务。加快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落实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机制。加快发展中医医疗服务,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共同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突出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力争在我市建设1所高标准的市级中医院,争取所有县(区)级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院标准。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积极拓展中医药服务新业态,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加强中药资源保护与利用,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加快中医药科技进步,深入开展继承挖掘,为提升维护健康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撑。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满足各类各层次人才需求。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发展。

4、鼓励社会资本办医。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为社会办医留出合理空间,符合规划的新增资源优先考虑社会办医。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社会资本办医可以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的服务领域,也可以多种形式参与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探索公立医院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科学评估办法,形成投入主体多元化、投入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

 

专栏四  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重大项目

1、急需领域能力强化工程:支持市级医院(含儿童、肿瘤、妇产、精神、职业病等专科医院)、县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护理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国产医疗设备应用示范基地等急需领域建设,改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疾病预防控制、综合监督执法、应急救治、血站、专科疾病防治专业机构、健康教育基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的基础设施条件或配置设备、新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项目。支持乡镇卫生院(计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置和远程医疗建设,支持乡镇卫生院周转宿舍建设和配置急救、妇幼计生服务车,支持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配置。

2、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贫困地区县乡服务能力建设。

(五)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医养结合、以医促养

1、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倡导医疗卫生机构与周边养老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特色通道,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医疗服务。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公立医院资源丰富地区可积极稳妥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到2020年,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基本建立,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2、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到202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高龄、重病、失能等行动不便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家庭病床、护理等服务。在老年人口密集的地区,试点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医疗和护理服务。

3、充分发挥中医养生保健优势,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相关工作。推动中医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合作,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中医药特色养老机构。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养老院。

专栏五  健康养老服务业重大项目

1、医养结合示范项目。

2、社区健康管理服务示范项目。

3、中医药健康养老示范项目。

(六)全面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夯实卫生计生人才基础

1、推进人才制度改革。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实行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管理制度,激发医务人员积极性。具体实现路径有:以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医德医风为主要评价指标,对在基层农村工作的卫生计生人才在工资、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制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完善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加大卫生计生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促进各类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之间在服务、科研、教学等多领域的交流合作;加大政策引导力度,鼓励人才向基层流动。

2、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围绕卫生计生人才的培养、使用与管理等环节,以十百千才培养工程为引领,建立十百千人才培养工程中基层适宜人才定期外出培训学习机制,统筹完成重大公共卫生计生人员培训工作,加强临床医学、中医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方面人才培养,对全科医学、精神科、儿科、产科、急救、康复和护理等急需紧缺专业给予倾斜。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适时探索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加强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做好全科医生培养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加强基层卫生计生人才队伍的建设。

专栏六  卫生计生人才建设重大项目

1、卫生计生人才发展项目:十百千人才培养工程、卫生计生技术人员培训、卫生计生管理干部培训、百名医师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县(区)级公立医院专科特设岗位计划。

2、医疗卫生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工程:支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乡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

(七)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实现卫生计生信息资源共享

1、推进医疗卫生信息技术标准化建设。按照“统筹规划、梯度推进、统一标准、资源共享、惠及居民、服务应用、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原则,加强卫生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加强全市信息标准体系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2、推进市级卫生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和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信息化应用建设。推进朔州市卫生信息平台建设,集信息收集、政策研究、决策支持、信息发布于一体,发布公共医疗、疾病控制、卫生执法、监测、检测等公共卫生信息,实现市、县(区)人口健康信息与山西省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以县级区域内应用为主的“健康 **(县)”,应用软件连接县(区)级区域内的所有县、乡、村医疗机构,纳入区域内所有执业医生。实现与市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信息交换,用手机 APP 来为区域内的百姓与医生提供一站式的医疗与健康服务。研究建立全省统一、有机融合、动态更新的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业务资源四大数据库。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3、利用信息技术,创新管理方式和服务模式。要积极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积极做好健康大数据的应用,推动健康信息服务和智慧医疗服务,开展远程服务和移动医疗,不断丰富和完善医疗服务内容和方式,逐步转变医疗服务模式,延伸健康服务。要不断加强信息手段在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方面的应用,促进医疗机构强化管理、精准管理,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试行医院看病缴费用支付宝,方便群众。

专栏七 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重大项目

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工程:统筹推进市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和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信息化应用建设,加快信息惠民工程建设。

(八)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规范医疗和计生服务秩序

1、健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一是完善和健全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系。整合卫生、计生现有行政执法机构和职责,明确监督执法机构的性质和职责任务,充实监督执法力量,强化监管职能,推进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二是完善理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保障机制。落实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以及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等保障,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保障体制机制。三是加强业务和资格管理。加强卫生计生监督员的法治教育、业务教育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强化卫生计生监督员资格管理、持证上岗等制度,积极探索卫生计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制度。四是建立健全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党纪案件线索移送、监督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2、强化医疗服务监管。不断完善医疗质量、安全、服务各项制度及诊疗规范,加强医疗服务行为、质量安全和机构运行的监测监管,构建科学规范的医疗服务监督、分析、评价和改进体系。一是推广医院运行评价和考核工作,在全市二级医院开展,建立公立医院运行监管和绩效考核的长效机制。二是健全医院等级评审评价制度,按照评审标准,规范评审流程,逐步形成以医院自我评价为基础,以周期性评审和不定期重点检查为主要形式,以书面评价、医疗信息统计评价、现场评价和社会评价为主要内容的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三是建立执业监管长效机制,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医师定期考核、县级医院绩效考核入手,在全市全面实施,有效落实监管职责;加大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力度,引入第三方机制,主动接受社会评价和群众监督,提高医疗管理工作的公信力和各方认可度。四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健全各专业质控评价组织;完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等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要素准入和退出管理;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在全市二级医院建立临床药师制度,推进以抗菌药物为重点的临床合理用药;在全市二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质量控制工作,促进医疗管理向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

 

专栏八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重大项目

1、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体系建设项目:综合监督重点抽检及信息化建设和生活饮用水在线监测报告系统。

2、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项目: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医院感染管理监测和质量持续改进、血液安全。

3、市卫生监督所办公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九)强化政风行风和医德医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以大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紧围绕卫生计生中心工作,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搞好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教育、忠诚教育、从医道德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以创建文明单位为抓手。发挥评选表彰工作的导向作用,着力弘扬宣传先进典型。积极开展各项体育健身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身体素质。拓展志愿服务,在提升行业形象上不断创新举措,为深化医改和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

2、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各类案件的查处力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活动,把“九不准”作为行业作风建设的“主线”,作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的“红线”,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以重典治乱的决心、壮士断腕的勇气,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加快推进医疗器械、医疗设备、体外诊断试剂和高值医用耗材的阳光采购、集中招标。

四、重大战略工程

(一)慢性病综合防治工程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原则,以控制慢性病危险因素为重点,以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为手段,以慢性病社区综合防控为基础,强化个人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健全慢性病防治体系,完善慢性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的全程防治管理服务模式,实现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癌症、口腔疾病等慢性病和精神疾病的有效防控。完善政府投入、医疗保障等配套政策。坚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贯穿于生命全周期,丰富健康教育形式,促使人们自觉养成良好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开展慢性病高风险人群的筛查和干预,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和覆盖面。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慢性病与营养监测、肿瘤登记和死因监测网络,加强信息分析与利用,推动癌症、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的早诊早治。推广慢性病防治适宜技术,逐步实现慢性病规范化诊治和康复指导。进一步明确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职责,强化防治结合,建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慢性病管理机制。以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为抓手,紧密结合健康城市、卫生城市建设,整体带动辖区慢性病防治管理水平提升。落实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策略及措施,推动精神卫生工作全面开展。

(二)重大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工程

建立由地方政府领导牵头负责的重大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工作机制。继续实施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努力达到95%。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加强麻疹控制工作。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措施,推行结核病防治“三位一体”管理服务模式,发现并规范治疗结核病人。加强H7N9等人禽流感、中东呼吸综合征、埃博拉出血热、布病、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实防控措施,防范重大疫情。预防控制经性途径传播艾滋病,加大艾滋病咨询检测力度,做好艾滋病感染者抗病毒治疗工作。加强重点地方病监测,严控碘缺乏病等重点地方病,持续消除碘缺乏病,基本控制或消除其他重点地方病危害。

(三)县(区)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

依托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大力加强人才、技术、专科、管理为核心的县(区)级医院能力建设,持续改善县(区)级医院就医条件、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在医疗联合体覆盖所有县(区)级综合医院的基础上,探索合理有效的医疗联合体建设模式;继续调整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关系,以县(区)外转率靠前的病种为导向,从急需紧缺专业入手,落实有针对性的帮扶,确保取得实效;建设远程医疗服务平台,依托互联网传输,上接国家级、省级医疗机构,下连县(区)级医院,并与相关市级医院平行连接,开展面向基层、形式多样的远程医疗服务;根据基层发展需要,依托纵向协作关系,在具备基础条件的县(区)级医院应用适宜医疗技术,提高基层医疗水平;持续加强县(区)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药护技岗位技能竞赛,针对基层形成“培训—考核—评优”的机制,通过“大比武”的方式激发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热情,打造技术过硬、素质一流的医疗队伍。

(四)人口均衡发展促进工程

开展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对生育行为影响的追踪研究,科学评估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效果,为生育政策调整配套政策及时出台做好研究支持。依托人口健康信息化平台,开展全市人口变化趋势动态监测,对全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状况作出科学判断,研判生育水平变动态势,科学预测全市中长期人口发展趋势;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并定期组织全市流动人口抽样调查和专题调查,分析流动人口的人口学基本信息、就业、居住、社保、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等情况以及社会融合状况;开展家庭发展动态监测,并每两年开展一次全市家庭动态监测追踪调查工作,全面、系统、及时地了解各类家庭,尤其是计划生育家庭及其成员在社会、经济、社会保障、健康、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和连续变化过程。基于动态监测数据分析结果,不断完善我市人口均衡发展的总体思路、指标体系、调控目标和重大政策。

(五)卫生计生精准扶贫工程

结合贫困地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卫生计生扶贫政策。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贫困地区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加强贫困县县级医院的重点专科和村卫生室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加大基层卫生计生机构人才培养力度,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合理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建立引导医疗卫生人员到贫困地区工作的政策机制。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和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将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地区和服务对象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倾斜,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医药费用负担。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扎实推进对口帮扶工作。到2020年,贫困地区群众获得的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和计生服务更加均等,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六)十百千人才培养工程

计划用3-5年时间,面向全市培养十名高端领军人才、百名骨干精英人才、千名基层适宜人才。培养方向以临床医学、中医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学科为主,其中对全科医学、精神科、儿科、产科、急救、康复和护理等急需紧缺专业给予倾斜。在培养方式上,把三个层级的人才培养同步并举,高端领军人才培养要推举到省内外不同学科专业实力超强、技术领先、水平一流的单位;骨干精英人才培养要靶向性地选择各学科、各专业基础条件优于我市的单位;基层适宜人才以我市为主,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加强政府对医疗卫生人才流动的政策引导,推动医疗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条件,鼓励和吸引医务人员到基层工作。培训采取“一对一”导师带教制,同集中培训、专项技术培训、进修学习和对口帮扶等多种培养方式并进。

(七)人口健康信息化工程

紧密围绕深化医改、完善生育政策和卫生计生融合发展,以业务和管理需求为导向,建设实用、共享、安全的人口健康信息网络体系。人口健康信息化网络以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为基础,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包括人口基本信息、计划生育管理相关信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等,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包括居民健康管理(疾病防控、健康保护、健康促进等)全过程的规范、科学记录,电子病历数据库包括中、西医疗机构医疗过程全记录。人口健康信息化网络以业务应用为导向,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视联网、智能卡等新技术,统筹公共卫生信息系统、计划生育应用信息系统、医疗服务应用信息系统、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药品供应保障应用信息系统、医疗机构与医师信用信息系统、综合管理应用信息系统七大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依据标准统一、融合开放、有机对接、分级管理、安全可靠的基本原则,建立市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市级平台实现与省平台对接。以居民健康卡为联结介质,依托两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七大业务协同。

(八)申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程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朔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全市从2017年开始,用3年时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市上下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切实解决热点、难点、重点问题,通过硬件上项目、软件上管理、整体上水平,全面提高城市文明、卫生综合发展水平,在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8个方面,全部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并通过全国爱卫会的考核验收,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城市。申报、创建时间为2017年1月——2019年12月。创建规划区域是朔州市直、区直各行政企事业单位,驻朔各大企业;朔城区南城、北城、北旺庄街道办事处、下团堡乡;平鲁区井坪镇、井坪街道办事处、北坪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朔州经济开发区街道办事处、红旗牧场。

(九)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5月27日关于《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讲话“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养老服务业制度、标准、设施、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精神,在全市六县(区)推进县(区)级医养结合服务工程。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载体,通过协同资源,入院服务,到院服务,上门服务,为失能半失能老人、失智老人和终末期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提供稳定的“医康养”一体化服务。积极申报“国家级医养结合示范单位”,以朔州市六县(区)的六个医养服务相结合单位为试点开展示范推广工作。

(十)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内涵建设工程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以及中共中央政治局2016年8月26日审议通过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着力打造市、县(区)、乡(镇)三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与规范化建设工程。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是具有公共卫生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包括妇幼保健机构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市、县(区)两级均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两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要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在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的同时,争取和创造条件,积极开展与职能相关的临床基本医疗服务工作。

(十一)朔州市大医院建设项目工程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而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缓慢,已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在全省11个地市中,我市是唯一没有市直公立综合性医院的市。全省每千人平均床位数4.42张,平均医生数3.74人,而我市每千人拥有病床数4.14张,每千人拥有医生数1.77人。按照国家《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的要求,我市应该具有医疗床位7558张(短缺医疗床位270多张)。创建一所上档次、上规模的大型综合医院势在必行。

朔州市大医院建设项目地点:长宁街南侧、广安东街北侧、梁郡路西侧,规划路东侧;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为209645.48平方米、合314.4682亩,总建筑面积172309平方米;床位为1500张;工程设计概算为130901.99万元人民币;主要建设内容有:门诊综合楼、住院楼(含儿科住院楼)、后勤楼,以及地下人防、配套附属设施等。资金来源:市政府筹措解决;人员核定:根据《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按病床与工作人员之比1:1.7为基数计算,应配备工作人员2550人。单位建制及性质:为正处级差额事业单位;领导职数配备:设院长1名、党委书记1名、副院长3名、工会主席1名、纪检书记1名(参照同级规模医院确定)。

朔州市大医院建设项目是市委、市政府根据我市实际、从人民群众需求出发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一项民生工程;是填补空白、完善功能、提升品位的公益性建设项目。该项目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同时也是省政府的重点工程。

五、规划实施保障

(一)加强卫生计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科学部署,精心组织规划的实施,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全面、均衡、可持续发展。坚持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坚持“一票否决”制。坚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卫计委一把手亲自抓。各地要将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对主要指标设置年度目标,明确职责,认真组织落实,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规划顺利实施。

(二)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投入机制

强化政府主导投入责任,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发展卫生计生事业。提高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财政总投入比重,财政卫生投入增速不低于公共财政支出增速。政府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基层卫生、基本医疗保障、公立医院补助、优化人才战略、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及经济欠发达地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探索公私合作提供卫生计生服务(PPP模式),转变政府投入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卫生计生事业,社会力量办医可以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的服务领域,积极发展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三)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

进一步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和人大立法机构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进卫生计生地方立法工作,不断完善卫生计生地方法规规章政策体系。全面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按照要求予以公开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卫生计生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落实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协调性审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配合和支持司法机关对涉及卫生计生系统行政诉讼案件的立案和审理工作。实施卫生计生系统“七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进卫生计生依法治理。加强法治学习、宣传,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卫生计生法治观念。

(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加大宣传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和改革成果,深入挖掘并系统报道广大医疗卫生计生工作者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典型事迹,充分展现广大辛勤劳动和刻苦钻研的医务人员和公共卫生计生队伍的真实面貌,树立卫生计生行业良好形象。大力普及医学科学常识,引导人民群众树立合理预期,正确认识医疗服务的特殊性、高技术性以及风险性和局限性。在全社会倡导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劳动,为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五)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价机制

积极开展对规划实施过程的监测评估。建立科学的规划实施过程监测评估指标体系,科学分解规划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制,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区)可以依据自身情况,建立和完善评估指标体系。有关部门可组成相关的工作组,对考核内容的认定程序、办法、标准等制定具体细则,并负责监督实施。本规划实施过程中,于 2017年 6 月开展中期评估,于2020年底开展终期评估。监测评估内容包括:综合目标的实现程度;各项具体指标的完成情况;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实情况;规划中各项工作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与实际情况的符合程度;研究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实施中的经验,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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