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6-02698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质监局 |
公开日期: | 2016-10-14 | ||
公开类别: | 信息有效性: | ||
内容概述: | |||
备注: |
市质监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2016年10月14日
来源:市质监局
为了全面建设法治质监,进一步推进部门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构建质监行政处罚裁量权合理运作机制,确保质监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遵循公平公正、过罚相当和程序正当原则,实现行政执法的公平与正义。
2016年10月13日,朔州市质监局印发了《朔州市质监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朔质监发[2016]59号),成立了朔州市质监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领导组和工作机构。领导组组长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启军担任,副组长由市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田晓宁担任,成员为各相关科室和派出机构。方案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对下一步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工作进行了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为下一步梳理处罚依据,制定裁量标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